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热点 >

两部门发布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3-03-28 09:29:08 来源:中青网


【资料图】

3月27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告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标签: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  2015-2022 亚洲科学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022870号-9   联系邮箱:553 138 7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