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5月16日晚,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则操纵证券市场典型案例。今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某操纵证券市场案进行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以操纵证券市场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7903万元。
通报内容显示,以吴某为首的操纵证券市场犯罪团伙用“抢帽子”交易、资金型操纵等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就获利5.3亿元。毫无疑问,在吴某等人获取巨额利益的同时,必然有大批投资者、尤其是普通投资者陷入到吴某等人的“抢帽子”陷阱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对吴某等资本市场操纵者、破坏者,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打击措施,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值得注意的是,吴某等利用“抢帽子”等手段操纵市场,起初只是依靠自身设立的分公司和掌握的少量传播资源与诱骗手段,在每个交易日收盘后分别发布2只股票,即“盘后票”,由分公司负责推广,诱导股民买入,拉升股价,操盘人员则在开盘后反向卖出获利。在“盘后票”网站有了一定影响力之后,吴某就以收取佣金的方式帮别人出货,不仅自身赚取大量利益,还可以扩大网站影响、让更多的投资者汇聚到自己身边,从而掌控更多资金,不断扩充操纵市场的能力,获取更多非法利益。
由于吴某等人操纵市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操纵力越来越强,“盘后票”的确定性也不断提高、精准性不断增强,除继续维持自身的推广与诱导之外,还逐渐吸引了大量投资顾问和“黑嘴”进来,由他们把这些股票推荐给会员或潜在会员,吸引大量散户资金买入。如此一来,吴某等能够动员和操纵的资金也就越多、能够操纵的股票也越多、能够左右的股票价格空间越大,最终让他们掌控的“盘后票”网站影响力更大,获取非法利益的条件也更好。为什么能够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就获取高达5.3亿元的非法利益,靠的就是这样的操纵方式、非法行为,对吴某等予以严厉惩罚,是必须的,也是符合广大投资者共同愿望的。
现在的问题是,作为“抢帽子”案犯罪团伙成员,吴某、马某等15名不法分子都受到了法律制裁,可以说是罪有应得。但是,那些参与过“抢帽子”团伙非法活动的投资顾问、“黑嘴”们是否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呢?那家给吴某等提供违法平台建设的上海某投资咨询公司是否也受到处罚呢?显然,也是广大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要知道,在这起操纵市场案件中,后期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是冲着各类投资顾问和“黑嘴”而来的,要不是所谓的投资顾问、“黑嘴”等的荐股,投资者也不会上当,不会成为案板上的肉、不会成为韭菜。因此,对这些投资顾问和“黑嘴”,监管层也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特别是那些一直活跃在互联网平台、不断地向投资者荐股,又与犯罪团伙利益紧密者,也应当依法予以严惩。不然,也会对市场生态产生极其严重的破坏。
事实也是,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不是资本市场投资者,都会经常接到各种莫名其妙的荐股信息、推荐加入某某朋友圈信息,而这,大多也是投资顾问、“黑嘴”们组织的。因此,打击“黑嘴”也必须是净化资本市场生态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
上海某投资咨询公司到底是一家什么性质的公司,为什么会给违法团伙提供违法平台,他们之间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利益关联,也是必须弄清楚的一个问题。如果不是这家咨询公司提供平台,不法分子还不可能无法这么快就把违法载体搭建起来。因此,这家咨询公司也是吴某等操纵资本市场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和背后力量,必须严厉查处。
当然,对广大投资者来说,透过此起操纵市场案件,也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投资股票是一项专业知识要求很高的投资行为,也是需要善于自我分析、自我判断、自我决策的过程,而不是盲目地听从别人的荐股,盲目地参加一些荐股组织或分析会。有一句话说得好,如果这些荐股者能够如此精准地把握股票走向,为什么不自己炒股,要来向别人荐股,分明就是自己也把握不准嘛。如果真的那么精准,背后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投资者决不能上当。否则,利益受损还要被不法分子笑话。
Copyright © 2015-2022 亚洲科学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34106号-51 联系邮箱:5 516 538 @qq.com